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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征集应急管理标识

发布时间:2014-06-25      截止时间:2014-07-06    阅读量:729次     
活动赏金:
3000.00
为强化天津市应急管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平安祥和的良好氛围,天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决定于6月25日至7月6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天津市应急管理标识,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团队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天津市应急管理标识。
  四、征集时间
  2014年6月25日-7月6日。
  五、具体要求
  (一)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标识能明显表达“应急管理”的性质及内涵,包括:迅速有效的处置、稳定健全的保障、预防预警的提示、广泛深入地宣传以及对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忠诚的守护。
  2.要求原创,有识别性、唯一性,并兼具天津地方特色。须含有“天津应急”、“TJEM”、“Tianjin Emergency Management”等应急管理相关名称中英文字样。要求文字与图案融于一体,相辅相承。
  3.标识应内涵丰富、创意鲜明、构思新颖,设计美观简洁,稳重大气,色调和谐,艺术性强,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延展性,易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应用、宣传与推广。
  4.标识设计能够在全市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中使用,能够满足延伸到徽章、服装、设备、车辆等各类应急救援装备的制作需要,其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应不受所附载体尺寸影响。
  (二)应征材料提交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标识设计需电脑制作,提供彩色A4打印稿、CD光盘各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作品要求附带WORD文件,有具体文字说明及创意理念介绍(500字以内),有助于专家评选时对作品的理解。同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3.设计稿件须以JPEG格式提供图片文件。
  4.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稿和原始编辑文件,以便入围后予以确认及调用。
  六、投稿方式
  邮寄: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收) 邮编:300045 联系人:邵炜 联系电话:83609942 邮箱:yingjizhisheng@tj.gov.cn
  七、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投作品进行筛选和评估,将选出的入围作品刊登在北方网应急管理网页、北方网官网微博、微信,通过公开投票评选出最终中标作品。
  八、奖励办法
  中标作品1个,奖励3000元;入围作品6个,各奖励2000元。
  九、相关说明
  (一)参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参投作品请自留底稿,主办单位恕不退还。邮寄费和作品制作费等费用自理。
  (三)入围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中标作品不得他用。
  (四)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http://tj.ce.cn/gd/201406/24/t20140624_15989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