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于2014年6月30日开始,于2014年8月15日北京时间24:00截止。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备入选资格。
应征作品要求
1、 动漫形象设计要求:能够结合“九大红系”品牌的特点和红河州的地域特色,造型美观大方、富有动感,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使用。
2、 LOGO设计要求:能够体现“九大红系”特色,主旨鲜明、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记忆和识别。
以上作品图稿均应打印或绘制在A3规格的纸上。图稿的电子文档应采用JPEG格式,精度不小于300dpi,或采用AI矢量图文件。
3、广告语要求:能突出红河州的地域特色与“九大红系”品牌优势,立意新颖、朗朗上口、易懂易记、产生正面联想。
4、应征动漫形象、LOGO及广告语请另附400字左右创意说明。
5、应征动漫形象、LOGO及广告语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作者必须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出现任何抄袭、一稿多投的情况,都将取消作者作品参加评奖的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参赛者必须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纠纷,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2)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且设计作品所有文件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投稿方式
1.所有参与者勿需缴纳报名费,因设计或绘制而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设计作品以“动漫形象征集(或LOGO、广告语征集)-作者姓名”格式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honghejiuhong@163.com
3. 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 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投稿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作品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设计者可于投稿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作品评选
征集结束后,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委小组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候选作品中投票选出红河州九大“红系”品牌动漫形象、LOGO及广告语优胜者。
奖项 |
获奖人数 |
奖金 |
动漫形象设计一等奖 |
1名 |
8万元 |
LOGO设计一等奖 |
1名 |
5万元 |
广告语设计一等奖 |
1名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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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设计优秀奖 |
4名 |
3000元/人 |
动漫形象设计优秀奖 |
4名 |
3000元/人 |
广告语设计优秀奖 |
4名 |
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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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设计入围奖 |
15名 |
600元/人 |
动漫形象设计入围奖 |
15名 |
600元/人 |
广告语设计入围奖 |
15名 |
6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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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组织奖 |
2名 |
1万元/名 |
红河州九大“红系”品牌动漫形象、LOGO及广告语将各设一等奖1名、优秀奖4名、入围奖15名,同时为推送优秀参赛选手的企业、院校颁发优秀组织奖,共计2名
评选揭晓后,获奖名单将在新华网九大“红系”品牌专题公布。
所有获奖作品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奖金为税前金额,主办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颁发。
相关声明
1.主办方对其所收到的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设计者请自留底稿,获奖作品需提供源文件。
2.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作品一经送达,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修改、开发、授权、许可和保护等活动。设计者除根据本活动第六条规定享有各种可能的奖励和荣誉外,对其设计作品放弃行使并不再享有任何其他权利。
3.红河州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http://news.xinhuanet.com/city/2014-06/30/c_1266894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