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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名称、品牌LOGO有奖征集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22      截止时间:2017-02-28    阅读量:1486次     
活动赏金:
3000.00

 

 

  八宿县农产品公共品牌名称有奖
征集方案


 

征集内容

为促进八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开展,现公开征集八宿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包括品牌名称、品牌广告语、品牌标识(logo)与包装设计意见。品牌标识(logo)与包装设计意见、品牌广告语必须围绕品牌名称设计,形成一套完成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作品。

产品种类(包括且不仅限于):苹果、核桃、当归、贝母、手掌参、虫草、黑枸杞。

作品要求

1、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要突出“大美昌都,神奇八宿”,充分体现八宿藏族民族文化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八宿产品的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等深刻内涵,主题突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推广。

2、品牌标识(logo)设计意见应围绕品牌名称设计,同时应具备区域代表性和产品适用性。品牌标识(logo)图案应构思巧妙、寓意深刻、色彩搭配合理协调,内容健康向上,具有美感,易懂、易记、易识别,使人印象深刻。

3、品牌广告语应简单明快、朗朗上口、言简意赅,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品牌广告语应与品牌名称相呼应,相辅相成,和谐自然,积极健康。

4、应征作品包括品牌名称、品牌标识(logo)与包装设计意见及品牌广告语,都必须阐述设计思路、理念,作者应对设计作品进行内涵释义,字数限于三百字内。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作品设计或作品中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应遵守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要求。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征集规则

1、凡是获奖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八宿县所有,并有权用于推广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传播等。获奖作品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2、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作品参与评选。

3、凡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评选与征集办法

1、评选方式:征集时间结束后,八宿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业内人士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2、奖励办法:从征集的作品中按照产品种类评定最佳创意奖、优秀创意奖、最佳参与奖各一名,分别颁发3000元、2000元、1000元现金奖励。

注:以苹果为例,在所有针对苹果策划的品牌(品牌名称、品牌广告语、品牌标识与包装设计意见)选取最佳创意奖、优秀创意奖、最佳参与奖各一名。

3、获奖公告:作品获奖后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获奖作者信息,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本人。

征集范围和征集时间、提交方式

征集范围:八宿县领导干部及全县居民

作品递交截止至:2017228

以书面实名制方式递交到八宿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春霞

联系电话:18181874443

联系地址:八宿县财政局一楼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邮编:854600

注意事项

1、入选作品投稿人必须提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承诺书,并与应征作品同时寄送至活动主办方。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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