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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11      截止时间:2019-06-17    阅读量:46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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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为更好树立行政复议形象

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

司法部决定开展

“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征集活动

行政复议形象标志

是行政复议重要视觉形象元素

司法部将从该活动中

选定“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

在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工作场所、重大活动等方面公开使用

 

话不多说

下面就给大家送上征集公告!

↓↓

Part 1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止。

Part 2征集范围

面向中山市全体市民、社会工作机构、高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征集,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加均可。

Part 3具体要求

应征方案应能够:

(一)构思精巧、端庄大气、沉着稳重、寓意深刻、易于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二)具有广泛适用性,为行政复议场所(包括室内、室外)的各种延展应用提供基础。

1.适合广播电视及新媒体传播、推广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2.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标志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并应考虑在新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

(三)可以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of the PRC”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字样。

Part 4作品要求

应征人提交作品格式采用jpg或者jpeg,分辨率不低于72dpi,大小不低于1MB,并保留好创作源作品psd或者ai格式;应征作品需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标志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

Part 5方案遴选及奖励

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将选择优秀方案送广东省司法厅进行全省范围内的评选,并由省司法厅评选广东省内的优秀方案参与国家司法部的最终评选。经司法部评选,获得“采用奖”作品将作为行政复议形象标志对外公开使用,由司法部给予适当奖励。

Part 6特别提醒

应征人要确保报送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保证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承诺按照司法部要求修改和进一步深化设计,获得“采用奖”作品的应征人应当与司法部签订正式的著作权转让协议法,司法部获得作品的完整著作权。

请应征人于2019年6月17日前将方案送至中山市司法局108室(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8号),也可将方案发送到电子邮箱(zsxzfy@qq.com)并注明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所有,详情可拨打0760-88227213咨询。

荣获“采用奖”的作品

将作为行政复议形象标志公开使用哦!

展现才华和实力的时刻到了

如此难得的机会

你还在等什么?

快把精彩创意秀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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