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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征集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发布时间:2013-04-01      截止时间:2013-04-20    阅读量:466次     
活动赏金:
5000.00
 龙海市地处福建省东南部九龙江下游冲积平原,与厦门接壤,是漳州的东大门,山海旅游资源独特、九龙江人文底蕴深厚,是著名的鱼米花果之乡。为进一步提高龙海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龙海市旅游业快速发展,龙海市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龙海旅游主题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要能准确反映龙海旅游形象,充分体现龙海旅游特色,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亲和力和感召力。
2、作品要主题鲜明、文字精练、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易读易记,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字数一般不超过16个字。
二、活动特别说明:
1、提交作品数量不限。
2、应征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所有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主办方龙海市旅游局所有,并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稿件不退稿,参加征集活动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可登录龙海市旅游局网站:http://ly.longhai.gov.cn/了解龙海旅游详细情况。
三、作品提交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推荐使用)。
邮件标题为:“龙海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征集(作者姓名)”,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lhslyj6522612@163.com
2、邮寄方式提交。
请将主题宣传口号的内容用A4纸张(210mm×297mm)打印,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福建省龙海市石码镇大埕28号龙海市旅游局办公室,邮编363100,(信封正面请注明“口号征集”)
3、截止时间:2013年4月20日(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联系人:沈静怡
联系电话:0596-6522612 传真:0596-6528276
四、评选奖励方法:
由龙海市旅游局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设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评选结果将在龙海市旅游局网站发布。
 
龙海市旅游局
2013年1月18日


http://ly.longhai.gov.cn/Article_View.aspx?id=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