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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环保创模征集宣传口号

发布时间:2015-04-07      截止时间:2015-04-10    阅读量:5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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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乌市一分子,如果您有创意的创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口号,即日起可参加乌市创模办举办的“创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4月3日,新疆都市报记者在乌市环保局官方网站看到,3月30日发布的“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宣传口号征集启事” 信息显示,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力争2015年把乌市创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即日起,乌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特举办创模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当前我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自1997年在全国开展创模工作以来,截止到2012年4月,已有92个城市获得了这一称号,新疆克拉玛依市和库尔勒市于2004年创建成功。

此次活动面向乌市征集创模宣传口号,欢迎乌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个人报名投稿。创模宣传口号要求主题突出、文字精炼和顺口、富有美感,具有乌鲁木齐市民族独创性和特性,有较强的感染力,适合在网络、平面、电视等各种载体上推广宣传。个人(或机构)提交的作品不超过6件,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

应征作品通过乌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创模口号征集”栏目,下载规定的《乌鲁木齐市创模宣传口号征集投稿报名表》,报名投稿、应征作品请详细填写作者资料和联系方式,填写完的《乌鲁木齐市创模宣传口号征集投稿报名表》电子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734421814@qq.com。

本征集启事自发布之日起至4月10日截止。征集活动截止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评选工作并公布评选结果。活动承办方组织有关环保专家及关心环保的热心人士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出6件入围作品,作为乌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统一宣传口号,在全市范围内宣传。

乌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为http://www.wlmqhb.gov.cn/

联系电话:0991-4651338

http://news.163.com/15/0407/10/AMJFMKS1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