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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碾子山吉祥物征集大赛

发布时间:2020-04-18      截止时间:2020-05-30    阅读量:3885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设 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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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时代感强、富有美感,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能反映碾子山旅游景区的生态优势及军工文化,突出“战炮英雄城.豪情碾子山”城市IP,具有人文内涵和纪念意义。

2

  本次吉祥物设计征集表现形式可以是原创卡通形象或写实(抽象、变形)形象的玩偶、娃娃等,也可以是小型雕塑、器物等。以反映主题为准,形式可灵活多样。

3

  吉祥物设计应形象简洁,色彩明快,便于放大缩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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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图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避免产生异义。

  征 集 要 求

1

  稿件请发电子邮箱nzslyj@163.com。邮件主题标明“碾子山旅游区吉祥物造型创意设计征集”。

2

  投稿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日(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3

  应征作品的图稿和实物作品,一律不退,未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4

  景区情况简介:应征者可微信搜索公众号微游碾子山或登录碾子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景区及相关情况。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庆

  电 话:0452—6672929 18686945355

  邮 箱:nzslyj@163.com

  评 选 及 奖 励

1

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

2

  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组织人员成立评选委员会,并聘请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专业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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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所有应征作品中评选出10个选用作品,每个作品奖金1000元,再从10个选用作品中评选出最终采纳作品一个,奖金10000元。最终评选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4

  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著作权归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有 关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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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须原创,拒绝模仿,杜绝抄袭、雷同,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参选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完全由作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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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一经选用,双方签署《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设计及其衍生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有权对被选设计进行修改。

3

  所有应征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4

  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已对本公告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受本公告及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规则的约束。

5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https://mp.weixin.qq.com/s/qwRoMVDKV3VkL4j206fx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