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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江之心”LOGO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2-06-11      截止时间:2022-06-18    阅读量:7531次     
活动赏金:
50000.00

“闽江之心”位于三县洲大桥和闽江大桥之间南北两岸,总长度约4.1公里,包括滨江步行街、美丽闽江展示馆、青年广场、仓前公园、江心公园等关键节点,会同毗邻的上下杭、苍霞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风景区,用好“水、岸、桥、岛”山水元素,着力打造成融合历史文脉、国际元素、现代理念的旅游目的地、消费新地标。

 

 

 

 
为加大“闽江之心”的宣传力度,营造“有福之州·城市会客厅·城市最美水岸”氛围,使之成为百姓休闲、游客喜爱的网红打卡点和城市旅游目的地。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具有特色的“闽江之心”LOGO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来看详情

 

 

 

征文内容

福州“闽江之心”Logo(主视觉标识)以及Slogan(口号),主要体现福州城市元素和闽江元素(可中英文、图案结合)。征集活动面向全国范围,组织或个人不限。

 

 

 

福州日报 陈暖摄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福州城投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日报 陈暖摄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8日截止

 

 

福州日报 陈暖

 

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应以图形为主,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   

2.参选作品具有时尚性、活泼性和文化性,体现福州文化特色,突出闽江元素,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文字感染力。   

3.参选作品应用性强,适用于商业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参选作品应注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200字以内的LOGO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   

6.参与人员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AI等)制作电子版、手绘扫描电子版上交作品。PS、AI等作品像素为1024x768或1280x800、300dpi,导出为jpg和pdf两种格式,手绘扫描作品为A4。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商业性使用权。

7.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8.参赛者发送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邮件请注明“闽江之心LOGO”。(邮箱:fzctmjzx@163.com、咨询电话:13600895209 )

 

 

福州日报 陈暖

 

声明

凡主动报送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报送的作品作出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 原创声明:最终参选作品均是参赛者原创作品。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最终参选作品属于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的披露、发表、使用或开发,直至本次征集活动结束且参选作品确定未被选为获奖作品之日。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获奖的参赛者需承诺并认可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及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福州城投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3. 参赛者承诺:福州城投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对最终被选定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不受参赛者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上述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包括在目前认知领域下不可知的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参赛者无权要求因此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福州城投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因进行上述行为所获得的任何权益。

4. 获奖参赛者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获奖参赛者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活动主办方无关。

5. 提交参选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并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报送作品即视为完全同意发表作品及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6. 本次活动的一切解释权归属活动主办方,主办方有权对活动方案进行更改和变更。

 

 

 

福州日报 陈暖

 

奖项设置

1.录用奖:1个,最终被选定为福州市“闽江之心”LOGO的组织或者个人,奖金奖励50000元。   

2.入围奖:5个,每个奖金奖励3000元。

 

来源:福州城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