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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卡通形象征集

发布时间:2023-08-23      截止时间:2023-10-31    阅读量:7560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

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卡通形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各界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卡通形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2023年7月12日—10月31日

(二)评选时间:2023年11月1日—12月1日

(三)入选作品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日—12月8日

二、征集对象

个人或团体

三、设计概念

(一)作品需围绕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绿色出行、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禁塑、低碳生活等主题内容开展设计创作。

(二)设计作品应具有广安元素,呈现拟人化特征,具有较高的创意辨识度、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便于二次开发及传播。

(三)作品设计1个基础形象及3-5个添加动作、表情、服饰、道具等的场景角色形象。作品格式标准:JPG格式,规格:240×240像素。提交作品包括设计方案、创作理念的详细说明,以及便于发音、记忆、无歧义的卡通形象中文名称。

(四)作品须为原创,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得抄袭。

四、投稿方式

参赛者须详细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交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提交的,请附上个人或团队成员签名。

将电子版参赛报名表及设计稿发送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节能管理科邮箱314483065@qq.com,纸质版作者签名后寄送至广安市人民政府220办公室,联系人:匡虹(0826-2342802)。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专家评审组评审方式进行,邀请摄协、作协等各行业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六、奖项设置

(一)采用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入围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入选作品将通过全市各级媒体予以公布,并提前通知作者。

(二)入选作品将用于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系列活动,包括宣传物料的统一制作和衍生产品的开发等。主办方对入选作品(包括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拥有全部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发布权、传播权等),未经授权,设计者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三)本次活动中作品所涉及的任何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概不负责。

(四)参赛作品若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弄虚作假现象等不符合本次活动要求的,经查实,主办方有权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由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参赛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以任何形式向公众发布其应征作品或利用应征作品参与其他征集活动,不得自行行使、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

(六)来稿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入选结果公布后,未入选的作品可由设计者自行处理。

附件: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卡通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