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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

发布时间:2023-10-15      截止时间:2023-11-30    阅读量:7325次     
活动赏金:
6000.00

为更好地展示云南省红十字会形象,科学精准体现红十字精神内涵,提升云南省红十字会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借助卡通形象向大众宣传云南省红十字会的主责主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体、设计机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三、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18时截止(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四、征集要求

(一)卡通形象名字为“云红”,作品能准确体现云南特色,展示红十字形象和特点。形象鲜明、创意独特、亲切活泼,富有时代感。

(二)作者需要提供三视图及形象延伸,所设计的形象或组图需体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展示“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三献”(献血液、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主责主业,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载体进行传播和再创作,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应征卡通形象需易于传播和辨识,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便于纪念品的设计制作,便于物料开发。

(三)作品展示可提供JPG/PNG/TIF等图片常用格式文件。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图样、技术文字(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的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样机效果图,并提供RGB、CMYK标准用色说明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四)根据应征者个人意愿,应征者还可以提交一个关于应征卡通形象的故事(可适当虚构故事情节),用以介绍和说明卡通形象的经历、性格特点(如奉献、博爱、乐观、幽默)等。

(五)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

(六)作品设计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名称使用的相关规定。

(七)所有作品中不得出现与设计主题无关的名字、名称、商标、专有标识等任何标记,一旦出现取消参与资格。

 

五、征集渠道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发送至邮箱yn68320092@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

联系方式:0871-68320092

联系人:冯琛

六、评选方式

云南省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确定各奖项名次并进行奖励。

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七、奖项设置

(一)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授予证书并选用,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授予证书,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授予证书,奖金1000元。

(二)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结果公示

最终评选结果将公示于云南省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官方公众媒体。

云南省红十字会

传播红十字理念,弘扬红十字精神,宣传红十字工作。

公众号

九、征集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应征投稿者个人或团队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且版权未转移给他人,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若有抄袭、剽窃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获奖证书作废,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若因此给云南省红十字会及其他合法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征投稿者应全部承担。

(二)作品获选后,作者须将获选作品的完整设计底稿(AI、PSD或CDR格式)的矢量源文件提供给主办方,如获奖后无法提交原始文件的,将被取消获奖资格。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全部权利)和作品原件所有权归云南省红十字会所有。云南省红十字会有权对成为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发表、修改、展示、出版、宣传、组合、应用、申请商标注册,授权、许可和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授权条款。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四)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评选结果公布后,主办方将对未入选作品自行封存处理。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六)投稿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部理解本次活动的规则,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任何违反活动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

(七)若获奖者在规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的,视为放弃奖金和获奖证书。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云南省红十字会所有。

附件

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承诺人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承诺对其参加云南省红十字会卡通形象征集活动的作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属于承诺人的原创作品,并保证对应征作品拥有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其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也未就应征作品申请过除著作权之外的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等)。

二、承诺人自签署本承诺书且作品获奖之日,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投稿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和作品原件所有权全部转让给云南省红十字会,承诺人不再享有该作品的任何著作权和原件所有权。

三、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投稿作品。

四、应征作品如涉及共同合作、职务作品或其他不同权属状态情况,无特别说明情况下,均视为合作方、单位其他权利人明知且同意。

五、除根据《征集公告》获相关奖励外,承诺人不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六、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和《征集公告》要求的,除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承诺人还应赔偿由此给云南省红十字会及其他合法使用者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对于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存在权利瑕疵,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诺人的其他过错均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承诺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使云南省红十字会及其他合法使用者面临任何处罚、索赔、诉讼、仲裁或纠纷的,云南省红十字会及其他合法使用者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索赔,云南省红十字会有权追回已发放奖金,作废获奖证书

八、应征作品为承诺人个人投稿的,由承诺人亲笔签名;应征作品为多人合作投稿的,所有合作者均为承诺人,由所有合作者在同一承诺书上各自亲笔签名;承诺人中有未满18周岁者或其他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本人签名外,还应由监护人签名;应征作品为团体、设计机构、单位等法人或组织投稿的,应由该法人或组织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方式进行承诺;多主体合作的,各主体均应按本条前述规则在同一承诺书上进行承诺。

九、本承诺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年 月 日

投稿方式

“云南省红十字会”投稿邮箱:ynhszwx@163.com

投稿格式:文章标题+单位+作者+联系电话